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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出台多項措施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

2021年11月26日08:36 | 來源:昆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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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昆明出台多項措施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

日前,昆明市政府出台《關於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進一步強化昆明市“穩就業”和“保居民就業”舉措,激活個體經營、非全日制以及新就業形態等靈活就業市場,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

拓展靈活就業渠道

引攤入市點提供公益性攤位

《措施》明確,要鼓勵有創業意願的勞動者創辦投資小、見效快、易轉型、風險小的小規模經濟實體。支持發展各類特色小店經濟,完善基礎設施,增加商業資源供給,發展小店集聚區。鼓勵品牌供應商開放產品和渠道資源,減免小店代理費用。加大“貸免扶補”創業貸款和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提供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貼息貸款支持。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和返鄉農民工等創業人員,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

增加非全日制就業機會。支持勞動者通過臨時性、非全日制、季節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多樣形式實現就業。合理設定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管理模式,預留必要的自由市場、攤點群等經營網點,推動環衛保潔、園林綠化管護等行業為非全日制勞動者、城鎮失地農民提供靈活就業崗位。大力發展夜間經濟,加強規范建設引攤入市點和特色街區,提供公益性攤位,鼓勵個體經營發展。培育發展一批養老、托幼、心理疏導等社區服務機構,通過項目運作的方式吸納更多社會工作者就業。

支持發展新就業形態。支持數字經濟、平台經濟、共享經濟等健康發展,培育引進一批互聯網平台企業,為勞動者居家就業、遠程辦公、兼職就業創造條件。合理設定新業態、新模式就業相關監管規則,鼓勵互聯網平台企業和中介服務機構調減服務管理費用,引導新業態企業與從業人員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勞動保護等建立制度化、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創造更多靈活就業崗位。

優化自主創業環境

推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全程電子化登記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全面推進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全程電子化登記,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升開辦企業便利度。開通行業准入辦理綠色通道,對需要辦理相關行業准入許可的,實行多部門聯合辦公、一站式審批。對在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內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等靈活就業,無須辦理營業執照。通過網絡平台開展經營活動的靈活就業人員可使用網絡經營場所登記個體工商戶。積極拓展投融資渠道,引導和鼓勵國有企業設立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天使投資等發展基金,探索建立小額股權眾籌融資機制,不斷加大對創業創新企業的融資支持。

減免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嚴格落實國家和省、市出台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免征涉及靈活就業並經批准佔道經營的城市道路佔用費,取消勞動能力鑒定費。按規定清理整治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突出重要領域和重點環節監管,進一步推進涉企收費事項公開透明,暢通公開投訴舉報渠道,嚴厲查處不落實停征免收有關收費項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費標准等行為。

提供低成本場地支持。落實階段性減免國有房產租金政策,鼓勵各類業主減免或緩收房租,幫助個體經營者等靈活就業人員減輕房租負擔。鼓勵社會機構利用老舊商業設施、倉儲設施、閑置樓宇、過剩商業地產建設新型創業創新孵化服務園區、眾創空間等創業服務平台。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可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閑置空間、非必要辦公空間改造為免費經營場地,優先向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提供。

加強靈活就業服務保障

靈活就業人員可參加社會保險

規范靈活就業服務登記。靈活就業人員可到就業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登記,失業后可在戶籍地、常住地或參保地辦理失業登記。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為靈活就業人員提供檔案托管服務。

加大培訓針對性。將靈活就業人員納入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范圍。開展新就業形態技能提升和就業促進項目試點,將網約配送員、網約車駕駛員、直播帶貨員等新就業形態重點群體納入培訓補貼范圍。推進“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靈活安排培訓時間和培訓方式,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和生活費補貼。

優化人力資源服務。探索將靈活就業崗位供求信息納入公共就業服務范圍,通過網絡、電話、短信等方式推動“崗位找人”。鼓勵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靈活就業人員提供求職招聘、技能培訓、人力資源外包等專業化服務,對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線上招聘活動,符合條件的給予線上招聘會補貼。暢通靈活就業人員的職稱申報渠道,在技能人才評選中適當擴大靈活就業人員比例。

強化靈活就業權益保護。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在戶籍所在地或在居住地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社會保險。探索發布新就業形態、靈活就業人員較為集中的職業(工種)市場工資價位。持續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有針對性地做好工傷預防工作。引導行業工會、地方工會與行業協會或行業企業代表協商制定行業勞動定額標准、工時標准、獎懲辦法等行業規范。

加強對困難靈活就業人員的幫扶。靈活就業人員可按規定補繳2020年養老保險費,同時,繼續繳納2021年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給予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將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和臨時救助范圍。(杜托)

(責編:徐前、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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