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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賄罪 雲南兩名干部被公訴

2021年09月30日09:14 | 來源:人民網-雲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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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昆明9月30日電 (木勝玉)據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消息,近日,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盧波涉嫌受賄案和張勛涉嫌受賄、玩忽職守案提起公訴。

日前,雲南省第四監獄原黨委書記、監獄長盧波(正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牟定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牟定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該案由楚雄州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21年8月26日,牟定縣人民檢察院對盧波決定逮捕。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盧波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牟定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盧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日前,雲南省第一監獄原一級高級警長張勛(正處級)涉嫌受賄罪、玩忽職守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永德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永德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該案由永德縣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21年5月8日,永德縣人民檢察院對張勛決定逮捕。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永德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1年至2020年,被告人張勛在擔任建水監獄、安寧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玩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編:徐前、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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