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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發布意見 推動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質量發展

2021年09月16日09:55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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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最高法發布意見 推動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質量發展

  人民網北京9月15日電 (薄晨棣)今天,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推動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共35條,主要包括積極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積極服務基層社會治理、積極服務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需要、深化新時代人民法庭人員管理機制改革等7方面內容。

  在積極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方面,《意見》立足人民法庭法定職責,對糧食安全戰略、種業安全、農村土地“三權分置”等問題作出具體回應。《意見》提出,要依法妥善審理涉及農村土地“三權分置”、鄉村產業發展等糾紛,落實“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依法保障進城落戶農民農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促進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農民自願有序進城落戶。

  加強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是加強基層政權治理能力建設的重要環節。在積極服務基層社會治理方面,《意見》從推動健全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明確參與基層治理途徑、加強源頭預防化解矛盾等角度作出規范。《意見》提出,要推動建立以人民法庭為重要支點的基層社會法治體系,推動人民法庭進鄉村、進社區、進網格,立足人民法庭法定職責,依法有序參與基層社會治理。

  在積極服務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需要上,《意見》從加強民生司法保障、提升一站式訴訟服務能力、完善直接立案機制、推進案件繁簡分流等方面入手,提出了一系列為民解憂的創新舉措。例如,《意見》明確,要堅持因地制宜,在人民法庭建立訴訟服務站,在人民法庭及轄區鄉鎮街道綜治中心或者矛盾調解中心設立自助訴訟服務設備,方便當事人隨時隨地辦理訴訟業務。

  此外,在深化新時代人民法庭人員管理機制改革方面,《意見》提出,要堅持以案定員、以任務定員,結合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推動人員編制向案件數量多、基層治理任務重的人民法庭傾斜。推動人民法庭庭長輪崗交流機制,探索建立基層法院院領導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從具有人民法庭庭長任職經歷的人員中選配、員額法官從具有3年以上人民法庭工作經歷的法官助理中優先選任的工作機制。

  “《意見》的發布,標志著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邁入新階段。”最高法副院長賀小榮表示,未來將更加注重強基導向,以變應變、以新應新,為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質量發展、基層司法能力不斷提升作出更大貢獻。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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