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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開始,嚴查酒駕

2021年09月13日14:36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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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9月13日開始,嚴查酒駕

中秋佳節將至,走親訪友、聚餐飲酒等活動增多,酒駕醉駕違法犯罪等交通安全風險增加。為保障群眾節日出行安全,減少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給人民群眾帶來的傷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部署全國公安交管部門開展酒駕醉駕集中整治行動。為推進綜合防范,9月13日起,全國交警將開展為期10天的酒駕醉駕執法直播聯動,邊執法邊宣傳,最大限度警示提示自覺抵制酒駕醉駕,最大限度將安全風險排除在萌芽階段。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處罰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飲酒后嚴禁駕車,親朋好友要主動勸阻駕駛人酒后駕車,守法出行,共同營造安全祥和的道路交通環境。

酒駕、醉駕對開車有哪些影響?

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后駕車,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腳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后,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視覺障礙。飲酒后會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信號、標志和標線。飲酒后視野還會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隻盯著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

易困倦。疲勞飲酒后易困倦,表現為駕車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行為。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証,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証。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証,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証。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証。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証,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証,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証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証,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証。(綜合公安部交管局、安徽省公安廳等整理)

新聞鏈接

算算酒駕的成本有多高

(責編:徐前、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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