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吉隆坡等地開始實施“行動管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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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3日,在馬來西亞吉隆坡,警察和士兵設卡檢查來往車輛。

  馬來西亞政府決定1月13日至26日在高風險的首都吉隆坡、行政首都普特拉賈亞、雪蘭莪州、沙巴州、柔佛州等地實施“行動管制令”:禁止婚禮、會議、節日慶祝等聚集活動﹔民眾出行限制在10公裡半徑內,禁止跨市縣出行﹔餐廳禁止堂食﹔制造業、建筑業、服務業、物流等“必要經濟領域”可繼續運營,但需嚴格遵守防疫措施並限制辦公人數。

  新華社發(張紋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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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華網  2021年01月14日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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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木勝玉、朱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