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家暴跳樓”當事人:打我后他露出得意笑容

2020年09月02日08:44  來源:央視網
 
原標題:“女子遭家暴跳樓”當事人:打我后他露出得意笑容

沖動離婚需要靜靜。明年起開始實施的《民法典》中對於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新設立了有關“三十日冷靜期”的條款,此外在訴訟離婚中也有“調解”的環節,這些為的是讓人們對待婚姻保持一個審慎的態度。可當婚姻遭遇家暴等極端情況,這些條款的設立是否會成為對離婚的一種限制呢?近期,一段河南女子遭家暴跳樓的視頻受到大家關注,在聲討施暴者的同時,也有人提出:遭受如此嚴重的家暴,法院為什麼不判離婚?這樁離婚官司是否遭遇了“離婚難”困境呢?法治在線記者前往河南商丘對這一事件進行調查。

被扇耳光、推倒、扯頭發、拖行,一年前,女子小燕在自己的服裝店內受到了當時還是自己丈夫的竇某的毆打,並最終以從二樓跳下的方式結束了這段家暴。一年后,小燕將被家暴的視頻剪輯后上傳網絡,並迅速引爆輿論。在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記者找到了這家服裝店以及事發時的目擊者。

2019年8月13日下午13時38分,小燕從自己經營的服裝店二樓跳下,隔壁店鋪的李女士當時正站在店門外,第一時間看到了墜落在地的小燕。另外一家店鋪的張女士也聞聲而來,看到了躺在地上的小燕。

張女士:“我聽到門口有聲音就出去了,出去的時候(小燕)就在地上躺著,地上有血,我看著她傷得挺嚴重的,有一塊是紫的,就是拳頭打過去的那種感覺,頭發撕扯得也挺嚴重的。”

視頻顯示,圍觀的人開始打電話、給小燕擦拭臉上的血跡,直到此時,竇某才從服裝店推門出來。

記者:當時她丈夫是什麼表現?

目擊者:“我就聽到他說的一句話,說‘還能不’,意思就是還要不要逞能,就是說她逞能的意思,她不是從樓上跳下來了嘛,就是逞能的意思,很冷漠,也沒有一點心疼的感覺,我當時看到這一幕的時候我都感覺我的心都寒了的那種感覺。”

竇某為什麼會說小燕“逞能”?兩人之間又發生了什麼呢?在這間透明的服裝店裡卻有著外人看不透說不清的隱秘。

記者聯系到了當事人小燕,時隔一年后她重回事發的服裝店,在這裡接受了採訪。

小燕:“不管是他的表情、他說出來的話還有正在對我實施毆打的這些行為,都讓我覺得我可能真的要死在這兒了,但是我不想死,那扇窗口是我唯一可以逃生的一個出口,所以我才會從二樓跳下來。”

【回顧】稱多次遭遇家暴 對丈夫產生恐懼

為什麼小燕會把二樓的窗口當成唯一的“逃生出口”?根據她的描述,當時最大的危險並不是跳樓,而是正在服裝店裡的竇某。小燕對丈夫的恐懼也不僅僅是竇某這一次的暴力行為所造成的。

小燕和竇某2016年確立戀愛關系,2017年按照當地風俗舉行了結婚儀式,同年,他們的兒子出生了。2018年,兩人在柘城縣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婚后,小燕用父母給的陪嫁款開了一家服裝店,面積為五十余平米,一層為店面,二層是庫房兼休息室。目前,二層的窗戶已經被封上了。

小燕形容自己身體裡有一隻氣球,一開始對待工作和生活都是元氣滿滿。可是沒多久她和竇某的婚姻生活就亮起了紅燈。小燕說,她在婚后遭遇了三次比較嚴重的家暴,導火索都是因為竇某賭博。

小燕回憶,2018年4月的一天晚上,竇某喝了很多酒,回來之后兩人發生口角,竇某第一次對小燕動了手。

小燕:“當時也是打得挺狠的,包括說抓住我的頭發把我狠狠甩在地上,我當時滾了有三四米遠。還有就是用手用力捶我的后腦勺,還有就是踹我的肚子。”

在竇某的重拳之下,小燕被打倒在地。四月,柘城的天氣乍暖還寒,臉貼在地磚上那冰冷的感覺令她記憶深刻。這也是小燕人生中第一次遭遇如此嚴重的暴力,她把自己的東西都搬回了娘家,決定和竇某離婚。不過在當時,小燕還沒有“家暴”的概念,認為這是竇某酒后的一時沖動。過了一個多月,在竇某反復保証的情況下,他們和好了。

可是和好后沒多久,兩人再次陷入不斷爭吵的旋渦。家庭矛盾得不到解決,竇某隻想用暴力讓小燕閉嘴。

小燕:“我說你以后不要再打我了,你這是家暴,然后他說,你知道嗎?每一次我一打你,你就立刻就閉嘴了。我當時就覺得這句話比他之前打我對我來說更有殺傷力。”

2019年8月7日,竇某的母親在牌桌上找到竇某,並當場呵斥了他。竇某覺得母親知道他在打牌是因為小燕告狀,憤怒的情緒再次爆發。

小燕:“他就當著他媽的面在牌場直接就給我打電話,然后說我該死,說要回店裡打死我。”

【事發】丈夫突然闖入服裝店 開始毆打妻子

竇某的施暴行為讓小燕意識到他是一個情緒暴躁、無法控制自己的人。所以那天挂斷電話后,小燕關上店門跑回了娘家,此后的幾天她都沒敢再去店裡,外出一般都有家人陪伴。她還計劃去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可最嚴重的一次傷害來得那麼突然,讓她猝不及防。

躲在娘家的那幾天,竇某一直沒有露面,小燕聽說他去了鄭州,所以在2019年8月13日那一天,小燕獨自一人回到了服裝店。當天下午1點多,竇某突然闖入服裝店,開始毆打小燕。因為不是第一次遭受家暴,所以一開始小燕心裡沒有太多的恐懼,她將竇某的這種施暴稱之為“目的性毆打”。

小燕:“我坐在沙發上,他已經狠狠地打過我一巴掌了,他又想要打我一巴掌,然后我就下意識地去躲避,他就停手了,然后同時他露出了非常得意、非常囂張的笑容,所以我覺得他打我就是為了看到我恐懼的樣子、我害怕他的樣子,可能對於他心理上是一種滿足。”

不僅如此,小燕總結三次家暴還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拿走她的手機,限制她的行動能力。

小燕:“我有一次可以逃跑的機會,但是當時因為那個腰還有尾椎特別疼,當時我是幾乎走不了路,走路非常緩慢。我想要跑的,因為我距離那個門的距離是比他近的,比他近了很多,但是因為我當時走不了路,他很快就把我追上,然后抓著我的頭發把我從門口拖向吧台這裡。”

真正突破小燕心理防線、讓她開始感覺到慌張和恐懼的,是竇某一記重拳打在她的眼眶時。那一刻,她覺得身體裡的那隻氣球徹底炸開了。小燕的哭喊聲驚動了隔壁店鋪的李女士前來詢問情況。

李女士回憶,當時他看到竇某神色如常,以為兩個人只是發生了爭吵,就離開了。但據小燕說,竇某轉回頭面對她時完全換了一副面孔。

小燕:“他在打我的時候表情非常凶狠,然后他走過去跟鄰居說話的時候立馬表情又變得非常溫和,他說沒事沒事,我們過一會兒就把門打開,我們就出去了。”

視頻顯示,竇某拉上窗帘、鎖上服裝店唯一通往外界的那扇玻璃門,隨后將小燕拖到了吧台后面。放心不下的李女士重新回到小燕的服裝店門口向裡張望,就在此時,小燕從二樓的窗口跳了下來。

記者:當時在跳的時候,看到他是什麼反應或者你說什麼了嗎?

小燕: “當時就根本就容不得我去跟他說一些話,或者我要跳樓看他的反應,根本就來不及,當時就想到說我得活著出去,然后我才會從二樓跳下來。”

【結果】妻子鑒定為輕傷一級 丈夫涉嫌故意傷害罪

小燕從自己經營的服裝店二層跳下后被緊急送往醫院,經診斷,她的身體有多處骨折與損傷,此后她開始了漫長而痛苦的恢復治療,同樣讓她備受折磨的還有她和竇某的離婚官司。

事發三天后,小燕接受了第一次來自警方的損傷程度鑒定。根據柘城縣公安局物証鑒定室所做的第一份鑒定書顯示,經調查,小燕“左眼的傷情為丈夫毆打所致,其余傷情為跳樓所致”。此次的鑒定意見為小燕“左眼部損傷構成輕微傷,盆骨骨折、椎體骨折構成輕傷一級”,對於此次鑒定意見小燕提出異議。2019年11月,根據柘城縣公安局出具的鑒定意見通知書,此次認定小燕左眼部骨折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一級。竇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立案調查。

根據柘城縣人民法院發布的公告:在案件偵查階段,因為竇某拒不到案,公安機關對其網上追逃。2020年3月25日,竇某到公安機關投案,因疫情原因對其進行非羈押訴訟﹔2020年6月15日,柘城縣人民檢察院對竇某提起公訴,要求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2020年7月21日,柘城縣人民法院決定對竇某逮捕,現羈押於柘城縣看守所。除刑事案件部分,小燕與竇某的離婚案件也備受關注。

在去年八月的時候,小燕遭遇了非常嚴重的家庭暴力,之后她就堅決表示一定要離婚。那為什麼到今年的7月她才拿到了離婚判決書,這場離婚官司是否順利,在這起案件的審理中,又是否存在久調不判的情況呢?

王國富——柘城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是審理小燕和竇某離婚案件的法官。據他介紹,小燕是今年6月5日才向法院提出離婚的。

商丘市柘城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王國富:“雖然那個家暴發生的時間離現在有一年了,但是原告要求離婚是今年6月5日她通過網上(立案)離婚訴訟案件,不存在調解一年的這個事情,這屬於網上誤傳。”

這種說法也得到了小燕的認可。

小燕:“剛開始前期的時候,我有幾個月是坐不起來,因為我全身骨折,特別是腰椎有三處,是不能坐起來的,我是直到6月初那個時候可以拄拐行走,就是我具備了可以開庭到法院的這個身體素質,我才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

柘城縣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對原被告雙方進行調解。

據法官介紹,調解過程中,男方以孩子還小為由不同意離婚,女方以遭受家庭暴力感情破裂為由堅持離婚。調解不成的情況下,2020年7月14日,柘城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此時的竇某還未被羈押。據法官介紹,竇某承認自己每周打牌一到兩次,而且對2019年8月13日對小燕實施家暴的情況也並未做過多的辯解。

商丘市柘城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王國富:“家暴毆打那一塊沒有做過多辯解,只是對跳樓這個環節,因為雙方現在庭審中說得不一致,庭審中(原告)說跳樓是因為對方將她拉到樓上來,她為了逃生才跳樓。但是被告說他都沒有上到二樓,對方就已經跳下來了。”

當時竇某所處的位置是否會影響竇某的定罪量刑,還需審理刑事案件的法官進一步調查認定。但是竇某家暴和賭博的事實清楚,是法定應當准予離婚的情形。因此也不存在“先刑后民”,也就是先審理刑事案件再審理離婚案件的情況。

商丘市柘城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王國富:“先刑后民不適用這個離婚案件,因為這個離婚案件的事實已經比較清楚了,不需要等待刑事案件的判決結果。”

庭審中,孩子的撫養權以及服裝店的財產分割也是雙方爭議的焦點。也是在這次庭審后,小燕將竇某家暴的視頻剪輯后上傳網絡。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由於竇某對小燕實施家庭暴力涉嫌故意傷害罪,且有賭博的不良習慣,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應由小燕撫養孩子為宜,並認定服裝店屬於小燕的婚前財產。7月28日,柘城縣人民法院對這一案件作出准予離婚的判決,這一紙判決對小燕來說意味著解脫,竇某則表示將提起上訴。

翻看這一份離婚判決書,記者發現,法院除了對最后一次家暴行為,也就是小燕提交了視頻証據和傷情鑒定的那一次作出認定,對另外兩次家暴並未認定。法官也表示,在審理涉及家暴的案件中,由於家暴的隱蔽性等原因,証據的認定一直屬於難點。而在那扇緊閉的門背后究竟發生了什麼也隻有當事雙方才能說得清楚。

【辟謠】從立案到判決 離婚官司歷時不到兩個月

從今年6月5日網上立案到7月28日拿到離婚判決書,這起離婚官司前后歷時不到兩個月,卻在輿論發酵中被貼上了“離婚難”的標簽,案件本身已經得到澄清,但由此引發的對於登記離婚“三十日冷靜期”和訴訟離婚的“調解”程序的討論熱度卻依然不減。

有專家認為,離婚冷靜期的設立一定程度上是為了遏制沖動離婚的現象。而對於存在家暴等極端情況的家庭,受害者往往會選擇訴訟離婚的途徑。而在訴訟離婚中,“調解”也是必經的程序。調解包括調和與調離兩種形式。“調和”容易理解,那麼“調離”與法院“判離”的區別是什麼呢?

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李明舜:“在調離的這個過程當中,也一定是經過調解雙方就是否離婚、孩子歸誰撫養、債務怎麼清償等一系列重要問題,雙方達成了一致,那麼當事人接受了、執行了才能夠真正做到案結事了。而這個判決不見得他都是接受的,從心理上他抵觸,抵觸他就不執行,雖然不執行可以強制執行,但是這就會大大增加司法成本、社會成本。”

雖然小燕的這樁離婚官司沒有遭遇“久調不判”的情況,但據專家介紹,在司法實踐中這樣的現象的確存在。

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李明舜:“產生久調不決的原因,一方面是因為我們的法律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都沒有對這個調解的時間做一個硬性的規定﹔再一個原因離婚和別的這個案件不一樣,離婚涉及到感情問題,一涉及到感情問題人就容易激動,所以往往就需要沉一沉,需要緩解一下雙方的情緒,這也是導致很多離婚案件時間拖得比較長的一個原因。”

對此,《民法典》第1079條在原《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五種情形外,新增了“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的情形。

用法律手段反對輕率離婚,同時也保障離婚自由。而對於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沉默不能解決問題,一定要及時發聲,主張個人權利,用好、用足法律手段。

目前,小燕還要定期去醫院進行康復訓練,雖然走路還不太方便,但她已經開始籌備新店的開張了。回望去年夏天那個人生的“至暗時刻”,小燕說她不后悔當時從樓上跳下來,因為她能夠維權、能夠看到竇某受到應有的懲罰,一切的前提是她還活著。一年來,小燕從躺在病床上無法動彈,到在家人的陪伴下一點點地能夠站起來,開始重新學習走路,人生仿佛重新來過。

小燕:“真的是經歷了一個嬰兒從學習翻身,后來學習坐起來、學習站立、學習行走、學習雙拐,然后現在單拐的這樣一個過程,真的是從頭經歷了一遍,我自己很痛苦,但是我的家裡人也是非常辛苦,陪我熬過了這樣一段時間。”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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