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高院:將嚴懲明知感染卻故意傳播等犯罪行為

2020年02月07日21:30  來源:人民網-雲南頻道
 

人民網昆明2月7日電 (薛丹)2月6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刑事審判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級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從嚴從快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為,維護經濟社會大局穩定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法院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司法解釋的規定,依法及時審理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的刑事案件,以及疫情防控期間發生的影響社會穩定的其他刑事案件。

《通知》提出,對以下五類犯罪行為加大打擊力度從嚴懲處:利用疫情危害國家安全類犯罪,危害公共安全類犯罪,疫情防控期間破壞社會管理秩序、市場經濟秩序類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財產權利類犯罪,職務犯罪和失職瀆職犯罪,共涉及近40個罪名。《通知》明確要求,對明知已經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故意進入公共場所或者隱瞞情況主動與他人接觸,或者通過其他方式或其他場所傳播病毒,危害公共安全,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不按照要求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治療,過失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危害公共安全,構成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以故意逃避、惡意阻撓、暴力威脅等方法,拒絕、阻礙醫療救護人員、疫情防疫人員、人民警察和其他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職責,構成妨害公務罪的﹔編造與疫情有關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此類信息還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的﹔生產、銷售偽劣的口罩、手套、消毒藥水等防治、防護產品物資,及假藥、劣藥、不符合標准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構成犯罪的,法院將從嚴從快依法懲處。

《通知》還強調,全省各級法院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依法統籌安排好開庭、宣判、執行等審判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切實維護當事人、訴訟參與人及法院干警的安全和健康。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推薦閱讀

飛向藍天的“卓瑪”(身邊的小康故事)  “卓瑪,飛機能飛多高啊?”“卓瑪你去過哪些城市了?”……每次回家,格茸卓瑪仿佛是村裡的“明星”。 格茸卓瑪的家鄉在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香格裡拉市小中甸鎮團結村。這個很多人沒有坐過飛機的村子,卻走出了一位在飛機上工作的女孩。 作為東航…【詳細】

要聞

雲南新增19例境外輸入確診病例  人民網昆明7月27日電 (符皓)據雲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通報,7月26日0時至24時,雲南無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新增境外輸入確診病例19例、無症狀感染者3例。確診病例治愈出院2例(境外輸入),無症狀感染者解除隔離醫學觀察2…【詳細】

要聞